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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精选59句】

2024-06-09 投稿作者:美索不达米亚 点击:77

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1、法家学说。因为法家主张适时改革,建立专制中央集权的国家,适应了国家从分裂走上统一的现实需要,故被秦始皇采用。

2、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3、这种使天下吏民知法不犯的思想,有助于增进国家的安定和统治秩序的稳定,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积极的意义。

4、系统论述历史法学派之基本观点的是萨维尼。他通过对法的产生、法的本质和法的基础三个问题的阐述,表达了该学派的代表性理论。

5、法家是从黄老道家分化出来的,他借用了黄老道家法术势的理念,但黄老道家道生法的理念却被他搁置了起来,结果虽然帮助秦国统一了中国,却导致了恶法横行盗贼蜂起二世而亡的局面,所以后来只能以明儒暗法的形式继续发挥作用

6、这里的成为正统的儒学并非是先秦孔孟之学,而是儒法合流后的新儒学。新儒学成为了正统,其他学派并没有完全遭到摒弃。汉武帝身边人才济济,有信仰道家的司马谈,刘德,有法家酷吏张汤、公孙弘等。汉武帝尤其注重法家思想,在很多人看来儒学只是帝国的辅助和装饰,法家才是其内在。“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人们将这种治国理念称为“内儒外法”,这一理念成为了汉朝的治国基本理念。汉宣帝曾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7、法律如同语言一样,没有绝对停息的时候,它同其他的民族意识一样,总是在运动和发展中。

8、法家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等。

9、法家学派的法治理论对春秋战国之际进行封建化的改革以至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的封建国家起了重大的作用,并成为秦王朝的统治思想。到了西汉以后,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学的体系中,德刑并用,成为维护地主阶级专政的有力工具。但是,先秦法家对以后的一些唯物主义者和进步思想家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0、如果要问法家的比较早的早期的政治实践的话,我觉得非常典型的事例是秦国的商鞅变法。

11、但商鞅虽死,其法未亡,他使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最后完成了统一大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王朝。

12、“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内部的力量推动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专断意志推动。”

13、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

14、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

15、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

16、思想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17、法家主张“以法为教”,官吏和人民都必须学习法律。尤其是向主管法令的官吏学习法律,由司法官员宣讲、解释法律,使天下的人都“知法”。

18、儒家崇尚仁义礼智信,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受重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遭焚书坑儒,但汉朝建立后,因为黄老道家兼采百家的治国策略,儒家逐渐崛起,最终取代黄老道家成为帝制时代的国家意识形态

19、他指出:“一个民族的法律制度,象艺术和音乐一样,都是他们的文化的自然体现,不能从外部强加给他们”。

20、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

21、不得不说最后商鞅把自己给害了。

22、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

23、法家先驱管仲认为在保持法律权威的同时,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按照社会物质生产的本质要求,真正推动能以体现民主,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法治进程。

24、申不害(公元前385-前337,另有资料认为在前420年-前337年),

25、变法的内容有:

26、萨维尼认为,“法律只能是土生土长和几乎是盲目地发展,不能通过正式理性的立法手段来创建。”

27、李悝,商鞅,申不害

28、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9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29、政治上是废除世卿世禄制,按军功授爵。就为秦国统一六国提供了军事支持,提升了战斗力。

30、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31、经济上,为田开阡陌封疆。实际上。是承认了土地私有为新兴的地主阶级建立新政权,奠定物质基础

32、为后世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33、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

34、法家先驱管仲的著述《管子》中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他认为,法治是判断人们是非曲直的唯一根据,除此之外的任何尺度、任何标准,都应当取消。

35、虽然汉代以来历代的统治者都采用儒家学说来进行思想统治,但是实际上都是以“外儒内法”的方针来治理国家的。因此,法家学派在汉代以来的命运并未得到压制与打压。

36、法家认为,预防犯罪就要对犯罪过程中产生犯罪动机这一环节进行有力的法律干预以阻断后面几个环节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犯罪现象减少,最终归于无犯罪。要消灭犯罪动机关键就是消灭畏忌,畏忌感是消除犯罪动机的心理基础。

37、法家,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8、儒法合流的最终完成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继位时,窦太后掌权,地方诸侯依然具有一定的势力,边患也日益严重。汉武帝力图改变黄老学派无为而治的局面。由于汉武帝从小受到儒家教育,窦婴田蚡等大臣都倾向儒学,因此推行儒学已经是大势所趋。

39、田商鞅还实行了连坐法,致使到后来,他自己遭受到追捕的时候,住店也找不到地方,因为连坐法使当时的人没一个敢收留他。

40、法家消失,思想留下来了。

41、道家推崇道、自然、天性、无为,分黄老派和老庄派,黄老派曾是道家正统,他致力于治国安邦,曾在齐国稷下以及后来的文景之治中大放异彩,但独尊儒术后黄老衰败,老庄派反而成为道家正统,魏晋玄学后,老庄派只能依托道教继续存在,并对中国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产生了极大影响

42、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

43、战国时期卫国人。

44、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

45、先秦法家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贡献有:

46、儒法合流的完成——内儒外法

47、墨家提出的“兼爱”等一些主张超出了当时社会实际发展的可能,在封建社会无法实现。

48、法家的法治理论有与现代法治理论相通或相同的地方,但在法治的最高原则上,法家君权至上的法治理论与现代法律至上的法治理论存在着根本的差别。

49、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推动了变法改革,备受统治者重视,可以说法家学派的理论对中国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建立乃至秦始皇统一全国,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50、因为儒家的“仁政”思想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董仲舒又对儒学进行发挥,提出了大一统的理论,适应了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使儒学思想取得了在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地位。

51、魏李悝继续发挥早期法家思想,在经济上行“尽地力之教”;政治上,行“食有劳而禄有功”国首部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以“惩贪禁暴”.李悝变法。

52、法家大力倡导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调人民、臣民甚至君主都要按法行事。

53、随后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主张实行了“独尊儒术”,建立太学“养天下之士”,行封禅之礼,进行太初改制,建立年号以鼓吹儒家天命观。在选官方面实行察举制,以儒家的孝廉作为选官依据。在地方建立学校体系,教育的教材为“五经”。这一些列的改革标志着儒学成为了中国的正统思想。随着这一系列制度的推行,儒家思想渗透到了帝国政治、法律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54、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此举遭到了窦太后的反对,儒生辕固生被杀,罢黜百家暂时告一段落。公元前136年,汉武帝设置“五经”博士,儒学开始成为官方思想。第二年,窦太后去世,“罢黜百家”得以实现。此时,儒家吸收百家思想改造儒学已经基本完成,新儒学诞生,其代表为董仲舒。董仲舒吸收了法家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等观念,提出了“春秋大一统”、“君权神授”;又结合阴阳学派的思想,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等理论,并将儒家的纲常总结为“三纲五常”。董仲舒完成了自荀子以来的儒法思想大综合。公元前134年,他在《天人三策》《举贤良对策》中向汉武帝阐释了自己的思想主张,得到了汉武帝的推崇。

55、李悝(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据说是鬼谷子的弟子,创立了法家学派,是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战国初期李悝被魏文侯任命为丞相,主持魏国变法,使魏国成为当时第一大强国。他曾经汇集当时各国法律法规编成的《法经》一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法典。

56、汉代之后,法家作为一个单独的学派便走向了消失,其主要原因在于儒法合流的形成,使得法家思想和儒家趋同;另外独尊儒术的推行实行天下文人基本都成为了“儒生”。儒法合流是学术的一次大综合,也是大一统时代在文化领域的表现。儒法合流给儒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得儒学得以复兴。兼容并蓄,众采百家之长成为了儒学在历史长河中保持生机的根本原因。

57、但自汉代以来,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学体系中,成为维护专制政权的工具。

58、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

59、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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