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标准拷贝(数字节目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通知制片单位;
2、混录双片一套(如用贝塔录像带代替混录双片送审,需另报广电总局批准),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一套;
3、(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4、(六)其它电影片。
5、(1)电影片名称、语种、片种;
6、一、需送审的电影片种:
7、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
8、译制拷贝;
9、(二)送审进口电影原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0、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11、《主创人员登记表》一份;
12、(三)科教片;
13、(三)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
14、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带);
15、送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审查费。
16、实物和材料齐备后,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17、联合摄制合同书;
18、制片单位持《影片审查决定书》、《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及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广电总局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将送审影片提交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19、(三)送审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20、(三)国产电影片(包括合拍片)的审查分为混录双片审查和标准拷贝审查。进口电影片的审查分为原拷贝审查和译制拷贝审查。
21、如果不小心丢了,找CT登记处工作人员,出具自己身份证信息,说明原因,可以补打。
22、影片如需变更片名,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23、(六)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应依照本规定进行电影片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和《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按本规定第十八条(二)、(三)、(四)款项中相关规定办理。
24、(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25、(二)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影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6、影片片名英文译名的报告,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27、相关剧照。
28、(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29、(一)制片单位应向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
30、(一)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审查。
31、(3)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主创人员名单;
32、复审合格的,应当核发该电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33、(二)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暂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34、原拷贝;
35、(七)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标准拷贝或译制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当签发审查通过令;经审查仍须修改的,由送审单位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审查不予通过的,应当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通知送审单位。
36、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37、(四)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程序:
38、(1)一个标准拷贝;
39、(六)国产电影标准拷贝和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完成后,应当报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40、(二)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混录双片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并通知制片单位;
41、(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42、(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43、国产电影片
44、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45、(二)纪录片;
46、(四)影片审查不合格需经修改后再次送审的,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47、(四)美术片(含动画、木偶、剪纸片等);
48、影片录制完成之后制片方登陆广电总局,填写影片信息后提交,领取片头再到影片终审即可。
49、(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0、(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1、(1)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52、(五)凡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修改的影片,送审单位应按要求提出修改实施方案,送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后修改。
53、(一)制片单位向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提出备案;
54、年12月,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55、(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6、《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57、国产电影片送审报告单一式四份;
58、(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59、(5)送审单位初审意见。
60、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61、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
62、被定为民族语译制影片的音乐效果素材;
63、标准拷贝两套(广电总局和中国电影资料馆各一套);
64、影片1/2录像带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贝塔录像带、贝塔宣传带、终混八轨带各一套;
65、标准拷贝;
66、(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67、原著改编意见书;
68、(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69、拷贝制作单位签署合格的影片技术鉴定书。
70、影片初审材料:
71、(3)送审单位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72、找CT室登记处完善重新打印凭证就可以取报告了。目前很多医院取报告都是打印患者信息条码,粘在报告单袋子上,患者凭信息条码可以去自动取片机扫描取片子。
73、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需延长二十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制片单位。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74、进口电影片
75、(一)混录双片
76、如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制片单位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
77、混录对白双片;
78、(一)送审国产电影混录双片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79、ct取报告凭证丢了,可以带做ct本人的身份证到窗口领取。
80、四、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办法:
81、经电影审查委员会同意的对电影片的修改实施方案;
82、影片完成台本,内容包括:影片长度、内容、对白、字幕、镜头号;
83、(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84、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85、影片英文译名报告(一般提前申报);
86、(2)审单位初审意见;
87、(2)出品厂家名称、国别或地区;
88、(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89、(一)送审单位收到审查通过令后,应当送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90、三、审查程序
91、数字电影的技术审查标准及需提交的材料,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电影片的审查程序:
92、(1)电影片名称、原作内容、内容提要、主创人员;
93、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94、(五)专题片;
95、(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6、(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97、中外合拍电影片,还应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审查意见、合拍电影片合同书复印件及筹资合同书复印件。
98、(一)故事片(含舞台、戏剧、艺术片);
99、影片如需增加、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提前申报,并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100、(五)制片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影片审查决定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101、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
102、指各种形式、不同宽度的电影片,包括:
103、(九)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摄制完成的电影片应当报相应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送审电影片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04、完成台本三套(民族语译制影片为四套);
105、(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106、(4)电影片内容简介;
107、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
108、(四)电影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送审的混录双片或原拷贝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通知送审单位。
109、《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
110、一部影片须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111、(2)三个大1/2声画清晰的录像带;
112、二、送审电影需提交的实物事和资料:
113、(四)送审进口电影译制拷贝应当提交下列实物和材料:
114、改编作品的原作者版权授权书复印件。
115、(3)向中国电影资料馆送交一个标准拷贝的回执复印件。
116、(二)标准拷贝
117、完成台本一套;
118、(二)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发给《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式样附后)。
119、影片聘请境外主创人员,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
120、(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121、(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122、(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123、(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124、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和电影审查委员会。
125、(2)中外双方签定的影片发行合同复印件。
126、制片单位对省级广电部门的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申请重审。本规定自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1997年1月16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电影审查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2号)、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发布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