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核心对人的影响
1、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2、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是以法律约束全部国民,尤其是统治者。法治社会的法,是凌驾于统治者之上的,要通过法来保障全民的利益,要实现的是社会尽可能的公平,是让狼不能吃羊的法。
3、法是指健全法制。
4、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
5、绝对尊君,强化独裁。法家主张国君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臣民都只能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和材料。国君说一不二,他的话就是法。他们还主张采取一切办法加强国君的权力,大权完全集中于一人之手,保证君主绝对地成为国家之“主”,有效地进行专制和独裁。
6、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
7、人性好利与以法治民。法家把人性恶推向极端,认为人人唯利是图,本性不可改。因而,不能信任任何人。对待民众的行动,只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或者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对民众说来,知法、守法是每个人在知行上最高的要求,其他一切知识、文化和道德教育,都是不必要的。
8、而后汉代的大一统,虽然沿袭“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是实际上政治上采用的手段是外儒内法,这样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
9、法家思想主张内容
10、政策和法律的严明易于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1、法自君出,实行“独断”,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
12、法家的政治思想,由于切合时代环境的需要,把中国历史推向一个暂新的局面。秦始皇推展中央集权的措施,实得力于韩非、李斯思想的运用;
13、“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14、强调以法治国是法家学说的核心。他们主张一切按法办事,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上性。在全国要人人知法、守法。要严刑重罚,使人们不敢犯法,以达到令行禁止,信赏必罚。
15、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16、思想的四大特征:重视法律、主张君主专制、主张富国强兵、用进化观点解释历史。
17、论先秦法家法治主义的内在逻辑及其影响
18、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
19、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重要一派,其思想对此后中国社会的影响极为深远.。历史上一般把春秋时的管仲视为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三国时刘邵的《人物志·流业篇》云:“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管仲、商较是也。”这一说法也为后世部分学者所接受。
20、法术势结合,主张健全法制,君主独掌军政大权,驾驭群臣,推行法令。
21、《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2、势术法结合
23、反对礼制
24、法家思想四大特征是:
25、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26、法家学派在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27、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28、大力提倡法的拘束力和权威性。
29、但是随着社会动荡的结束,法家思想对于专制集权的推崇,让统治者肆意妄为缺乏约束,严重损害了普通国民的利益,遭到全社会的疯狂反噬,强极一时的大秦帝国轰然崩塌就说明了法家思想随着全国的统一而被全民抛弃,之后的王朝,虽然专制依旧,但已然不敢如此明目张胆。
30、正如资产级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样。法家关于法律与平等的思想作为思想本身,有其超越其时代政治斗争的意义和价值。
法家思想的核心对人的影响
31、回答:法家学派主张的什么
32、法家主张1、反对旧礼制,非常重视法律,极力反对儒家的“礼”,提出了土地私有,按劳动授予人们官职;2、强调法律的作用,明确物品所有权,并鼓励人们积极立战功,防治不法之徒。
33、法家诞生之初,中原礼崩乐坏,诸侯征伐不断,通过法家的专制手段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尽快结束社会大动乱,在当时有其积极的意义。
34、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35、反对复古保守,法律和制度是一直不断向前发展的、不能一直停滞不前。
36、“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37、一、正面影响
38、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39、认为人性本恶,世人都趋利避害。
40、如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
41、他将法,术,势相结合,要求加强中央集权,对以后中国治理思想打下基础。
42、以至后来的唐代武皇时期、宋代的分封制时期、元代大一统、明清以至近代史,对于维护祖国疆域的领土完整和统一,法家思想都起着主导的作用。
43、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44、二、负面影响
45、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有其滞后性。
46、他们认为管仲在齐国所进行的某些改革已超出了礼制的范围,转而有利于封建制的发展,他的某些思想也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论语·宪问》中就有他剥夺“伯氏骈邑三百”的记载。
47、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48、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也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这一纯功利的刻薄寡情主义,曾迅速导致了秦亡。
49、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50、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51、强调人民和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把法的公平性、权威性和拘束力综合到一起。《商君书》也认为君主应受到法的制约。
52、其三,君主专制,法家主张君主专制,集大权于君主一身。商秧曾说,治国三要素,包括法信权,而权是君主所独断的。主张君主要对权柄进行专断,举凡立官封爵、论功行赏等等,都要掌握在君主手中。
53、他还提出:“有过不赦,有善不遗”、“富国强兵”、“与民分货”、“令顺民心”等主张都与后来的法家一脉相通,所以后世有人称他为法家的先驱。
54、以法治为核心思想,集大成者是韩非子。
55、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
56、一,发展经济,是法家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早期法家,变法图存,通过发展经济,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二,尚法明刑,主张对破坏变法的人处以重刑。
57、法家主张依法治国,富国强兵!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58、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59、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60、法家重视法治,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措施是“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
法家思想的核心对人的影响
61、其作用体现在法律作用上: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62、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63、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64、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65、而大一统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66、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不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67、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
68、法律的作用